一点写作经验

纳兰妙殊:

之前有朋友说希望我分享“写作经验”。说实话,我自己也是摸着石头过河,边写边琢磨,边学边总结。以下几条是我读书写东西最经常想到用到的,对写同人或写原创小说同样适用,因为我自己就是两样都写嘛。


虽仅一得之愚,亦聊备一家之言,不揣冒昧,献丑于同好。


1. 先确定结局。


这是开写之前最重要的准备工作。想象出结局的情节、情绪、画面、一部分对话,甚至,把它先草草地写出来,然后反推上去,引导整个故事向它流淌。


为自己准备一个精彩、得意的结局。中途坚持不下去的时候,想想结局,想想怎么能浪费那个早就在终点等待的结局呢?动力马上就来了。


但,也要警惕为了凑成特定结局,勉强人物做出不合理的举动。


2. 预备好所需文献。


不要想全部读完再开动,那样耗到明年也开不动。大致读几本重要的,就开写吧!


边写边读,就像充电一样。写累了,缺乏灵感,拿起文献来读,往往会有意外收获。


3. 用刀前要磨刀。


为自己定几本可当做“磨刀石”的书。


肉铺切肉的大叔,时常需要抄起一根磨刀棍,把屠刀正反正反唰唰磨两下,再继续干活。


动手写之前和期间,也都要磨一磨语感。拿起自己的磨刀石,读五到十分钟,让自己脑子里的造句机器以好的节奏运转起来。


杰克·伦敦说他在屋里墙上贴满小纸条,上面抄着他觉得好的句子。那就是他的磨刀石。


私人觉得好使的:莎士比亚全集,《微物之神》,海明威,帕斯捷尔纳克。再多就不能说了!私藏石不舍得告诉别人,嘻。


学点好的!多学死人书。不要学七堇年、八月长安、九夜茴……


金庸《越女剑》:



八十名越国剑士没学到阿青的一招剑法,但他们已亲眼见到了神剑的影子。每个人都知道了,世间确有这样神奇的剑法。八十个人将一丝一忽勉强捉摸到的剑法影子传授给了旁人,单是这一丝一忽的神剑影子,越国剑士的剑法便已无敌于天下。




那些已经画图凌烟阁、造像总统山的大师们也是这样,不用学到太多,能捕捉到一丝一忽的影子,刻苦研习,已够无敌于天下了。


比如莫言。他自己说,当年看了福克纳的小说,根本没看多少就豁然开朗,立心要创造自己的“约克纳帕塔法县”,创造自己的“一块邮票大的地方”。那就是高密。


最终莫言也拿到诺奖,与福克纳并肩立于世界文学史之中,各自统治着自己虚拟出的文学王国。这真是个令人快乐的故事。


4. 重视第一章。


第一章对整篇小说来说太重要,也是写起来最吃力的部分。


首章定基调。它确定了小说的气味、颜色、口音、拍子、副歌,以及,故事是条衔尾蛇,从哪块鳞片开始讲?以怎样的角度把故事抛出去?很多极微妙的东西,全在第一章里。


——所以说最重要的技巧,不是写,而是选择。


菲利普·罗斯:



开始写一部新书的过程可谓痛苦不堪。我经常要写上一百页才会有一段幸存下来。接下来我会重温六个月里写下的内容,在可以保留下来的每一个段落、每一个句子、有时是一个短语下面标上红线,然后再把所有标过红线的地方打印在一张纸上。保留下来的内容往往不超过一页纸。


不过,如果幸运的话,这些东西就可以作为第一页的内容。我需要找到最鲜活的东西来给全书定调。可怕的起始工作结束后,接下来就是几个月的自由表演了。




马尔克斯:



最难写的就是第一段,第一段我要写几个月,一旦写好它,其他的就容易多了。第一段解决了一本书的很多问题。第一段是整本书其他部分可以参考的模板。



所以,认真考虑第一章的各种可能——是《百年孤独》“多年后……”这种一句横跨几十年、埋下伏线的奇幻、沧桑式,还是《变形记》“一天早晨格里高利醒来发现自己变成了甲虫”那种简洁简明开门见山式?——然后做出选择。


另外,凹造型的第一章不是好的第一章。要(看上去)非常自然,像娴熟的老司机,松手刹换挡轻踩油门(看出来没?爷是有驾照的人),车像海豚钻入海水一样油光水滑地前进了。


5. 少用成语。少用成语。少用成语。


注意,是“少用”,不是绝对不用。


用大量成语和习语的,是庸才。是语感迟钝的粗人。


一个作者的日常本职工作:提高审美,锻炼语感。


要有一点文字洁癖,多少要有一点。对不够美的东西,一定要敏感。就像豌豆公主对床垫下的豌豆一样敏感。


不要写一个女人“亭亭玉立”,不要写一个男人“玉树临风”,不要写一个孩子“憨态可掬”。


在小说的叙述过程中,成语非常破坏语感。因为成语自带体系和语境,四个字,“刻舟求剑”“邯郸学步”都是一个完整故事。把成语放进小说句子里,就像给玫瑰花圃里放进一只狗。


领导讲话:“我们几个国家虽然国情不同,但是一定要同舟共济……我们要敢于壮士断腕,迎来凤凰涅槃……”那是因为讲话需要简洁,用尽量少的字词表达更多的意思。


毕飞宇写他读《朗读者》的中译本,里面汉娜换袜子译成“她金鸡独立似的一条腿站着”,他立即觉得这个译本不够好。


要是能像汪曾祺似的这么用——“你们全都是含苞待,每个人都有锦绣前!”(《云致秋行状》)那也行。问题咱不是汪曾祺呀。


作家在小说里创造的世界,必须是新的。新的主题曲新的语感和意境,自成王国,自有一套行星恒星的运行规则。


这是作家的尊严和权威所在,不容侵犯。


——什么?用网络流行语?朋友我不想跟你说话。


6. 慎用比喻。


“他眼里有全宇宙的星星”“他眼里有一整个海洋”……这种陈词滥调,就不要再写了!


贫乏的喻体,暴露作家掌握的词汇量的贫乏。


其实小说之美,美在结构、节奏、文体等多方面。比喻诚哉小道。不要总盯着比喻。如果觉得自己这个比喻句不新鲜,不美,不合适,那就不写,这也是个尊严的问题,宁卖仙桃一口,不卖烂杏一筐。


——如果确有这方面的爱好,也确能写出有趣的比喻来,那……就要克制了。


——上面这句说的是我自己。我正在努力克制自己,少用比喻!不要老想着炫技!不要老想搞个大新闻漂亮句子出来、自己坐在电脑前得意!


每条比喻是一次短暂的刹车,读者需要停下来,跟随作者走进比喻句的岔道,再走回来。多几次暂停和岔道,能增添层次感和趣味,但花在岔道上的时间太多,这趟旅程就喧宾夺主了。


好小说不是比喻句集锦,不是比喻句的画廊。不是把漂亮的比喻镶上框子挂个满墙就是好小说。


国内很多人学的是张爱玲。是,张爱玲喜用尖新的比喻,但她没有失却对节奏的把握,更重要的是,她的比喻后面有洞见,对人生和命运的、高人一筹的洞见。所以其实不是比喻好看,是她的见解好看。


——犹如:皮肤好并不是皮肤好,是身体状况健康,皮肤才能光洁好看,皮肤只是一个外化可见的表象。不去整体增进健康,光花心思在护肤上,没用的。


更高级的作家,绝不把功夫用在比喻上。其实我的比喻句英雄,是福楼拜。但他令那些句子隐匿在小说中,因而人只感到它好,浑然地好,并不一惊一乍地觉得他的比喻句美得吓人。


太多的比喻,倒胃口,败坏节奏,把叙述搅成一滩浑水。《房思琪的初恋乐园》就是反面教材。


7. 贴着人物写。


要按照人物本身的性格写!不要自己跳到人物的躯壳里,用自己的性格代替人家做出反应。


举例:丈夫/妻子和情人偷情,其伴侣发现了,她/他会怎么做?


心思深重的英国丈夫,悄悄带上门,不令他们发觉地离开了。不久后带妻子去了瘟疫流行之地。(毛姆《面纱》)


愤恨难平的中国武汉妻子,到楼下打电话给警方,称有人卖淫嫖娼,让丈夫被抓,身败名裂。(方方《万箭穿心》)


这两种不同的反应,都是独一无二,只有“那一个”人才能做出的。


如果主角明明是个体重超过70公斤、智商及格、成熟正常的男人,就不要让他代替女作者媚态横生地撒娇,或者让他替爱猫的作者“像慵懒的小猫一样”惺忪地伸懒腰、发出“可爱的声音”,或者让他替爱赖床的作者大发起床气。


除非你认为“萌”比尊重人物个性更重要。


(TBC)


所谓“经验”,暂时想到就这么多,以后想到别的再补充吧。


以及我今天终于交稿啦!多比是个自由的小精灵!明天开始可以尽情玩几天同人了。等我更文哦!XD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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